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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1章 可怜狼王被薅毛(1 / 2)

得亏迷踪林认了江月儿为新主人。

在时安的铁鞭下,包括狼王在内,攻击过江月儿的狼群好些都已经只剩一口气了。

在万灵之境的滋养下,竟捡回了一条命。

江月儿偷偷观察着它全身的皮毛。

上次时安的鞭子打到的是狼肚子而已,那狼王的尾巴浓密粗长,正是做毛笔的好材料!

一只小雀儿从万灵之境的天空中飞过,往下俯视时,发现了一个奇妙的场景。

迷踪林内,一群黑灰色的狼围着一个小姑娘,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。

只见江月儿坐在地上,手里握着一条黑色的大狼尾,毫不客气地薅着。

更气狼的是,她还逮着长得最好,最长的狼毛揪。

面对着从天而降的新主人,那狼王只能无奈地趴在地上,任由她将自己的尾巴薅秃。

若是此时狼王能说话,必定抱着江月儿的大腿悔不当初,给自己刮两个大耳光子。

当初就不应该招惹这个女人!

它狼王的一世英名就要毁了!

在小弟们面前,狼王故作冷静地回头望了眼,看着引以为傲的大狼尾快被薅秃了,欲哭无泪。

一直以来端着的威严,没了,全没了

而江月儿还精细地拿着自制的小钳子,一根一根地挑着。

短的不要,细的不要,不够黑的也不要

“狼王啊狼王,没想到你的毛还真是漂亮,给二哥做成毛笔,肯定要乐坏他了。”

目前市面上所售卖的狼毫多以黄鼠狼毛制成,像她这种纯狼毛的可谓凤毛麟角。

她好不容易挑好了小半筐,交给了金耀。

看着变小了一圈的狼尾,拍了拍手。

现代的宠物医院经常有给宠物剃毛的,剃毛之后的狗狗们清清爽爽的,看着也没那么热。

这狼王被她拔毛的时候,一动不动,应该还挺舒服的吧?

“等这狼尾巴恢复好了,我再多做几根送孩子们。”

她嘴里暗暗说道,没留意到狼王的身子一僵。

待江月儿走后,那狼王绝望地仰天嗷呜一声,匆忙带着狼小弟们走开。

此时,若是有人走过,定会发现那狼王方才放爪子的地上,已经被抠出了两个深深的泥坑

江月儿好心情地还取了些山羊毛和兔毛,再挑了些迷踪林里的细竹子,交给了金耀。

“各种大小尺寸的毛笔都要,你看着办。”

对于古代的毛笔她也不懂,交给拥有百科全书般芯片的机器人最是适合不过了。

在空间里待久了,她发现人都变懒了。

这也许是科技改变生活带来的影响吧。

金耀的动作很快,在那老市侩看着珍珠不舍得撒手的时候,就通知她做好了。

空间里没有专门做毛笔的机器,全是这个机器人手工做出来的。

还贴心地给她配了个野牛皮的收纳袋。

刚看到毛笔的时候她都惊呆了,无论是做工还是质量,都能比得上老匠人了。

金耀虽然是个机器人,可却很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思维模式。

它在芯片中搜集了不同的古风图案,雕刻在每一枚毛笔的笔身上,一字排开,这一套毛笔就像是找大师量身定做的一样。

她见过游逸之和裘清的笔,精美程度也只能和金耀随手做的打个平手罢了。

比起江月儿,江承轩更是个识货的。

初见到这一套巧夺天工的毛笔时,他瞪大双眼,眼神狂热,手指颤抖地抚摸过笔身。

“月月,这真是给我的吗”

他出身百岭村,从小到大用的笔不是父亲用树枝做的,就是捡别人不要的。

一心用到了读书研学上,从未关心过自己的装备。

就连给江月儿看店,有了自己的积蓄时,也只是全部存着,给弟弟妹妹们买东西。

现在用的毛笔,是红糖店上一任主人留下的,觉得扔了怪可怜的,就留着了。

殊不知,客人看到他用着只剩一半毛的毛笔记账时,都纷纷捂着嘴直笑。

第一次看见如此精美的一套毛笔,他总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
像是在作一个美梦。

没有一个文人不喜欢好毛笔,他也不例外。

“真的,这是给我的好二哥哒~妹妹希望你,能用着这套毛笔,顺利通过考试,一路考上皓城,高中状元!”

她知道二哥这些年,因为眼疾和家庭耽误了多少。

别人家的十九岁,文采好些的,早就考到殿试去了,再不济也通过了个会试。

江承轩已经是超高龄了。

让他跟一群十岁出头的孩童坐在一起之乎者也,倒也是为难他了。

“江承轩!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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